将排水管误接通气管,楼上翟先生装饰失误,导致楼下华先生家里“水漫金山”。近来,南汇区法院一审判定翟先生补偿华先生经济损失1.1248万元,并担负案子受理费、检测费、评估费合计6460元。
翟先生与华先生是上下楼街坊,华先生住402室,翟先生寓居502室。2006年翟先生装饰房子时,将阁楼改建为卫生间和厨房,并将废水排入三根立管的中心一根,即通气管中,废水在排放过程中渗漏至楼下华先生家中,形成华先生家地板等装饰物损坏。
华先生表明,正因为翟先生将浴缸下水管直接接入通气管内,水渗漏到自己家中,使家中地板等装饰物损坏。故要求翟先生补偿财产损失1.1248万元,并承当别的的费用6460元。翟先生则辩称,三根管道按图纸均是排水管,其阁楼的废水是排入排水管内。华先生家中产生渗水,也是房子自身问题,与其无关,不愿意补偿。
两边洽谈未果,华先生诉至法院。法院审理中,经有关部门检测:翟先生私行将阁楼改建为卫生间和厨房,并将废水接入通气管中,废水通过卫生间的通气管与废水管衔接空隙渗漏至402室,形成华先生室内地板翘曲变形等损坏。因而,法院终究判定华先生承当对应的补偿相应的职责。(富心振 田苗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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